《德阳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5版)》

发布时间:2025-06-16     点击:466

德阳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5版)特此公示,
适用范围:
(一)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价格汇编》所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以及说明提供医疗服务,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
(二)《价格汇编》所列项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为我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标准,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相应等级明确收费标准,允许下浮,但不得上浮。放开价格项目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允许自行定价,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放开价格项目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应按程序报市医保局备案,备案报告中应注明公示情况、价格、执行时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和费用所占比例,附件包含成本测算情况(成本测算表、物耗资料、人力成本等)、公示图片和其他佐证材料。
(三)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放开价格项目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健全调定价程序,合理制定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并应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

详见附件:

德阳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25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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