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更正通知

中江县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采购编号:ZJXZYYY(2024)磋002号)现对本项目做以下更正:

1、磋商文件第二章36.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详见第五章商务要求。”更正为“成交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支付承包费。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详见第五章商务要求。”

2、磋商文件第八章三、承诺函“十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采购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更正为“十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磋商文件第九章综合评分明细表删除“履约能力”评分项目。

4、磋商文件第九章综合评分明细表“服务方案42%”更正为“服务方案45%”分值作相应调整,评分标准更正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卫生与安全及原材料管理方案;②人员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和环境卫生管理方案;③出品品质营养管理方案;④标准餐标具体膳食供应服务方案;⑤环境安全管理;⑥售后服务及应急处置方案;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4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缺陷是指:①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地点区域错误②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③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④科学原理错误、⑤内容不完整、不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等),扣1.5分,扣完为止。”。

5、磋商文件第十章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删除“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3、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给供应商。”

6、磋商文件第十章第七条“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更正为“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7、磋商文件第十章第八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更正为“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特此通知

                                   

                                  中江县中医医院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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